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5.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深圳市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深圳市车电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5.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自愿参加投标,有关招标及投标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CDSJ-(长岭01)

2.项目名称: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5.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3.项目类别:电力

4.资金来源:企业投资100%。

5.项目概况:本项目贵州遵义长岭特钢厂辖区,主要建设内容:光伏发电系统及有关配套设施等。

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等为完成本项目需要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工程报建及相关服务工作(招标人已另行发包及由招标人招标的除外)。建设区域: 贵州遵义长岭特钢厂辖区。

建设区域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建设区域存在相互交叉的单站点,招标人视情况进行调配发包,投标人不得异议或拒绝。

7.项目内容及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交货/服务时间/工期(日历天)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5.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项

工期以施工图纸确定后双方协商确定

1000.00

固定总金额1000.00万元;投标上限:施工【合同最终结算总价按经双方确认的实际并网装机容量乘以固定综合单价计算。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并网容量乘以固定综合单价为准】;设计【下浮率5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8.投标人特定的资质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

2)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2项目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专业: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持有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内,将投标报名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格式自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18098943339@163.com),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700.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缴纳方式详见《投标报名登记表》。

注:潜在投标人进行了投标报名或取得投标报名登记并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符合本项目的采购投标资格。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潜在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需履行任何义务及承担责任。

      (二)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6月18日(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地点:本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采用线上邮箱发送。投标人递交投标报名资料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向已报名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三)质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提出质疑截止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提问的形式,通过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提交同时需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不论是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源五路9号4栋B座1018室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1.投标人应在截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或采用邮寄方式(地址及收件人详下述七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未完成投标报名手续的,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3公示网址:本公告于下述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深圳市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网站:https://szyczx.cn/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4.本次现场开标,是否参加开标活动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不参加开标现场的,所有开标情况以投标登记指定的邮箱接收的开标情况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车电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25号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16楼

联系方式:13410686282    

联系人:李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源五路9号4栋B座1018室

项目经办人:洪工

联系电话:18098943339

联系邮箱:18098943339@163.com 

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

深圳市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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